请教老师,某企业员工分两种:交社保的和不交社保的,不交社保的,公司直接给员工发工资;交社保的,走劳务派遣,派遣公司和其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和劳务派遣公司签劳务派遣协议,劳务公司每月给其员工发工资代缴社保公积金,根据派遣协议劳务费构成为公司每月支付工资、社保公积金、管理服务费。问题:老师,这种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要怎么做账,需要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过渡一下吗?劳务费构成中公司每月支付工资、社保公积金、管理服务费,需要把工资、社保公积金在薪酬附注中相应位置披露么?
C社:
可以这样理解,劳务派遣实质跟自己用工没有本质差别(实务中常见于一些外阜人员保险等在当地找一些劳务派遣公司代理),工资保险等实际公司都是确定的,只不过由劳务派遣公司代付而已。所以建议过渡一下相关明细。
Q2:【审计】抖音平台扣除服务费后,企业如何确认收入?老师你好,公司为短视频制作公司,主要按照客户要求制作抖音发布的视频,客户在抖音平台下单支付货款100,我们收到订单进行制作,制作完成上传抖音客户确认后平台打给我们97,3块服务费不开票,能否按照净额确认收入?
C社:这不是收入准则总额法、净额法的判断范畴。你司对客户承担主要责任是视频制作履约义务,服务平台收费是针对提供平台这样的履约义务,你们的各自的履约义务和对客户的主要责任非常清晰。因此,平台扣收的服务费,这属于你司的成本,而不能作为收入的扣减项,收入的确认应当基于你司与客户约定的合同中关于视频制作履约的金额;
Q3:【审计】办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影响无形资产确认与入账?老师,公司2020年6月先支付了土地出让金1亿元,到年底还没******也没交契税;2022年8月份交了契税100万,也办了证。问题:会计在2020年度可以把支付的土地出让金1亿元确认为无形资产么?开始摊销。等2022年8月交的契税100万,再次确认为无形资产,开始摊销么?
C社:
无形资产的确认从会计角度是以达到预定用途为关键点,通常情况下,交付土地出让金后******只不过是形式的权证办理事宜,不应影响会计确认。所以如您所述可以在交付土地出让金后确认无形资产并计提摊销,对于直接税费的可以后续调整原值,按未来适用法继续摊销,即:不追溯调整之前的摊销。
Q4:【审计】A企业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协议,约定B公司建设完成后再办理产权证等手续。为了支付购买价款(不含建设费),A企业向银行申请了一笔专项借款。上述借款利息能否资本化?老师好!A企业购置了一栋总部大楼,与B公司签订了购买协议,协议约定B公司建设完成后再为A公司办理产权证等。目前A企业为了支付合同总价款(不含建设费),向银行提了一笔专项借款用于支付该购买价,请问借款利息能否资本化?我感觉是可以资本化的,但是借款费用准则提到“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没办理产权证前是否不属于A企业的资产,不能资本化利息呢?
C社:
根据准则,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借款费用才可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购置或建造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支出已经发生,包括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和承担带息债务形式所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这一条件是指企业已经发生了因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款项的借款费用,或者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构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仅签订了购买协议,A尚未支付资产购建支出,不满足“资产支出已发生”,A的借款费用不符合资本化条件。
Q5:【审计】产品未量产,产生的制造费用和直接人工如何入账?老师您好,请问初创企业,产品暂未进入量产,发生的制造费用(折旧、人员工资)和直接人工等成本,该如何进行处理?注:为样品发生的此类成本已经归集进研发费用,后期随样品销售再转生产成本。
C社:
1.目前作为试生产或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对外销售应根据解释15号,按照收入和存货准则,分别确认收入和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2.所以对于此案例仍可以将合理的成本计入存货,如果存在超支的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3.如果是为测试固定资产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必要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4.另外,注意研发费用和生产成本的区别。
Q:超支的成本,是否作为管理费用?
C社:可以,常见作为管理费用或营业外支出。
Q6:【财税】领取国务院特殊津贴的外聘研发专家报酬如何合法合理地发放?老师,就是我们公司有外聘研发专家,对方在原单位还未退休,据说领取的工资属于国务院特殊津贴免个税,我单位差不多每年根据专家服务的研发进度支付一两次劳务报酬,目前就是专家不肯按劳务报酬,一次差不多支付个10多万,算下来税负很高,而且这部分研发劳务费要税前扣除和加计的话,还需要对方去税务局开票,差不多1个点的税率。对方不肯妥协,目前有没有其他办法?比如跟对方签聘用合同,当成企业员工来处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作为研发工资,对方是外地专家,比较少来我公司。
C社:
第一,若和对方专家签的的是研发劳务合同的话,是需要开发票的,可以到税务局代开,专家不愿承担税,可能公司就要承担,按税后支付给专家。
第二,若要按工资,可以签订兼职类型的劳动合同,按工资支付的话,要按工资代为申报个税。这个支付的可能不属于特殊津贴,不能免税。
Q7:【审计】应收票据重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有什么利好或优势吗?老师您好,根据新准则应收票据中高信誉(6 9银行)的应收票据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重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可以看出只有优质的应收票据才有资格重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那一张票据在应收款项融资科目核算相较于应收票据科目核算是有什么优势或者利好嘛?如果对企业没有什么利好那假设我作为企业财务人员的话我又何必费劲做这个重分类呢?重分类的动机是什么呢?
C社:
1.出现应收款项融资科目主要是因为cas22准则修订,出现了以fvoci核算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这也是让报表使用人更加清晰了解应收票据或应收账款的业务模式。
2.2019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对票据进行分类。根据公司的票据管理模式,即“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公司在收到此类票据进行初始确认时,确认为应收款项融资。对于此类票据,公司在贴现或背书时可以终止确认。对票据管理模式为持有至到期,即“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的,公司在收到此类票据进行初始确认时,确认为应收票据。
Q:谢谢老师。那就是说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应收票据就应当分类到应收款项融资,是准则规定应当进行分类的,否则就是公司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而不是说企业考虑有什么利好的影响 才进行的重分类?
C社:是的,这是基于准则修订后,更加符合准则披露和理解性。